关于爱情的文字,我写不好。就像天生缺了某种嗅觉,闻不到细腻的幽香。可是又该怎么办呢?藏不住心思又说不出口,就只能勉强提笔了。 你现在在路上吧,去往喵小姐所在的小镇,可她甚至都不愿见你。忍不住想象喵的模样,大概是一个平凡清淡的女孩子,梦里都是诗和远方,生活却和她本人一样平凡枯燥。抱歉,妒忌中的女孩子是说不出什么好话的,只会酸酸地说一句你连她的面都没见过,万一没有想象中那么好呢?可你是决不会听的,我们的爱情都一样,求而不得的才是好的。就像以前你对小小,她那样狗皮膏药般黏着你时,你施舍般地给了她一点爱,当她终于累了时,你却难过卑微地恳求,为挽回她满世界地跑。我当时怪小小太绝情,现在才明白她远比我懂你。 很爱唱孙燕姿的《我也很想他》,唱着唱着,总能想起你,我,小小三人行的日子。那时所有人都说我喜欢你,我那样倔强地否认,没喜欢过,就没有笨过,输过,卑微过。一开始我们说得多认真,我跟小小都没有兄弟姐妹,你就是我们的哥哥,我们是一家人。后来别的女孩子要把你当哥哥你都拒绝了,因为我们不许。六七年了,到现在通话你总爱说我们“结拜”的场景,当年我们说得那么认真,最后该散的还是散了。 在你去车站接我之前,我们已经快两年没见过面了。你一点都没变,瘦瘦的,戴着耳机,连衣服都跟以前差不多。那天的我妆大概都花了吧,可是没关系,你见过我更丑的样子。你微笑地打了个招呼,很自然地卸下我的书包,我尴尬地说太沉了不用,你却笑笑说还是那么傻。我朋友在旁边悄悄问我你是不是喜欢我,我说没有。你怎么可能喜欢我。 我们一起坐着地铁,你送我回家。你站着,俯瞰着我,我有点担心那个角度会不会让我过宽的额头显得更大,于是把头稍微抬了抬,却又害怕脱了妆的斑驳被你发现。你总是那个表情,淡淡的微笑,眼底带着忧郁的深情。我不是个聪明的人,到现在都读不懂你眼里的故事,有时候觉得是心疼,有时候觉得是怜悯。你却知道我的一切,我爱过的,恨过的,我的狼狈,我的不堪,丧失了神秘感的女孩子同时也失去了被爱的权利。也许你比我更早知道,我喜欢你。 车程有点长,怕赶不上末班车回家,你先下车,却没有直接离开,而是一直在月台上站着,用唇语跟我说诸如路上小心好好照顾自己之类的话,我尴尬地回应,最后车开了,你挥着手离去。望着你消失的身影,我想,你居然是不喜欢我的。 后来你说,道别时,很想给我一个拥抱。曾经,我喜欢了很久的一个男孩子,在几乎一模一样的场景,也说过一样的话。我想你觉得我是喜欢你的吧,虽然连我自己都不清楚。 你说想去喵小姐生活的地方看看,看看她走过的路,呼吸她呼吸过的空气,晒晒她晒过的太阳。我白眼直翻,真想说你该好好看看我经过的地方,我爱过许多人,可是走到每个美好的地方总能想起你。你想看的雪,我看过。你想踏的草原,我奔跑过。你想吹的海风,我独自吹过。可是我走过的路,你却从未想过涉足。 在我眼里爱情就像某种浪费,它理所当然地消费情绪与青春,人们兜兜转转,最终大多一无所获。我排斥它,闻不到它的芬芳,却总能嗅到其中无聊低效的酸臭味。可是我从来都是笨的,笨到花着几个小时跟你通话只为听听你的声音,笨到明知你只是一个稍聪明些的普通人却还是相信你无所不能,笨到毫无必要地仰慕你,笨到羡慕你的浪费,笨到现在还在疑惑这到底算不算爱情,还是只是对老朋友过分的信任依赖。 都说情不知所起,一往情深。从前不懂,以为少了一份怦然就不是爱情,后来才懂得,我的怦然,也许早就藏在第一声哥哥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