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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份符合国情的“脑死亡”诊断标准,最近已由卫生部制定出来,对许多国人来说,无疑将大大松一口气:那些曾经犹如石头般压在人们头上的关于孝心、关于短缺的医疗经费和资源、关于明明知道没希望了还非要“死马当成活马医”――等等,都因为新标准的实施而得到比较及时有效的解决。但是,看到一例:本埠一医院的高干病房里,住着一位地级市的副市长,因车祸已躺了4年多。熟识的医生私下说,这样活着真是造孽,已经花去200多万,关键是他脑子没用了,根本没希望再醒来。其实,最人道的方法是让他有尊严地光荣而去,但谁敢做这样的决定呢?他问我。
经调查我才知道,这病案里有一奇特的三角关系:即众官员、家属和医院在这病案中各自充当的角色。就众官员来说,没一个人愿对此事表态,这态可能也真不好表。对家属来说,道理则简单明了。而对医院来讲,更不会有多余的话,别的不说,每天空调病房的费用也相当宾馆标间的收费呢。于是,这奇特的三角关系年复一年演化下来,一具只能靠仪器艰难维持的躯体――脑子已经坏死,但又不能让他死。
有一句话说得特别动听:每个人都有选择生的权利,也有选择死的自由。但对一个脑子已经死亡的皮囊,他怎么可能去选择死的自由?其他人因各自的利害关系也不会去帮他选择,那么,就让咱们的副市长大人继续10万、20万、50万地消耗下去吧――反正花的是国家的钱。再如果,即使新的脑死亡标准执行了,类似问题真的能让所有的人都松一口气吗?
重庆 张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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