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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5万人该去义务劳动吗?

◎ 2002-09-27

就在昨天,重庆市给吃低保者作出规定:如无正当理由,一个月内必须三次参加社区义务劳动,否则将停你的“食”。新鲜。乍想,这也太苛刻了嘛!明明,吃低保者作为城市的救济对象,是弱者。他们的焦虑、困窘、失落与苦痛,别人很难体会;社会本该给他们更多的理解和关爱。毕竟,他们有劳动能力,只是在城市现代化进程中落伍了,有力使不出,能全怪他们吗?

如果深一步想,觉得这规定又不算过分。因为,在重庆这座不过500余万城市人口的山城,吃低保者竟有70余万。据调查,这70万人中至少一半尚有劳动能力,因为他们正值盛年,力气和经验都不缺。那么,让这35万人干一些力所能及的活儿,诸如辖区里的环境整治、绿化美化、治安巡逻、公益宣传和学习活动行不行呢?应该行。然而,每当你经过香港人投资的得意世界广场,经过十八梯茶馆,经过东水门陋巷时,那见缝插针摆下的一桌桌搓得山响的麻将,桌边围坐的一张张正值壮年的面孔,又难免令人心悸:这中间,有多少人宁愿将时间不舍昼夜地消耗于斯,也不愿做哪怕指甲壳那么点事啊!以至,得意广场的满地纸屑、十八楼茶馆前的污水、东水门陋巷的垃圾没得人管,居委会要想心不烦,还得请民工来打扫。于是,许多吃低保的壮年男女越来越懒――反正没别的事可做。多少年了,义务劳动好像只是大学生和军人的事,特别在某些时日,媒体对此推波助澜,大学生、军人便成了义工、志愿者的代名词。这便让人混淆:义务劳动只是为了彰显某些时日,而尽义务者也成了特定的。为什么不能让享受低保者明白,权利与义务应该对等、享受低保就应该给社会尽相应义务这一再简单不过的道理呢?事实上,人都是有惰性的,没有鞭策、激励和引导,懒人恐怕只会越来越多。

重庆 张卫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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